商务部对原产于日本的入口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法子举办期终复审观测
4月18日,
1000UF 35V,商务部宣布2012年第15号通告,
电容厂家,抉择自近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入口电解电容器纸(英文名称:paper for electrolytic capacitor)所合用的反倾销法子举办期终复审观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划定,经复审观测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大概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承可能再度产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耽误。
商务部于2007年4月17日宣布通告,抉择对原产于日本的入口电解电容器纸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07年4月18日起5年。2012年2月10日,中国电解电容器纸财富申请期终复审观测,提出继承维持该反倾销法子。商务部审查后认为该申请切合条件,抉择备案观测。
Copyright 2020© 东莞市立迈电子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0136922号-1
24小时服务电话:13336555866 邮箱:jimmy@limak.cn
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东兴路162号振兴大厦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