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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17日宣布通告,发布了对来自日本的入口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案的终裁抉择,认定原产于日本的入口电解电容器纸存在倾销, 47UF 10V,并由此对中国的相关财富造成了损害。
按照终裁抉择,自本年4月18日起,入口策划者在入口原产于日本的电解电容器纸时,应依据最终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15%—40.83%不等)向我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 (记者杜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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